一、協助政府缺工及失業普查。 二、對人力資源問題之研討、及建議。 三、結合學界、政界及業界共謀人力資源管理人員之健全發展。 四、參加國際組織,發展國民外交,推介國外新知、新觀念及引進受訓外勞。 五、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合法權益之維護。 六、依職業訓練法及其相關規定舉辦專業教育訓練及人力資源發展研討會。 七、接受政府機關、團體之委託研究工作。 八、提供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相關資訊講座及出版相關刊物。 九、促進會員之團體合作。 十、參加政府機關團體邀請之會議。 十一、就業服務與媒合